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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三部门联合开展秋天的第一次“拆伞”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198586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连日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巡特警大队、城管等部门开展了立秋以来的第一次“拆伞”行动,全面彻底地拆除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的遮阳伞(棚)。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连日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巡特警大队、城管等部门开展了立秋以来的第一次“拆伞”行动,全面彻底地拆除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的遮阳伞(棚)。
  8月9日下午16:00,全体执法人员分成四个小组分赴城区各主要路段拉开了此次行动的帷幕。在群英中路的东升超市门前十字路口,执法人员只要一看到有私自加装遮阳伞(棚)的摩托车、电动车驶过来,就立即上前指挥驾驶人靠边停车,并当场用充电式角磨机将铝合金遮阳伞(棚)切割掉。此次联合拆伞行动不但规模大,而且非常彻底,除了将在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列为整治对象,停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车、电动车只要加装了遮阳伞(棚),也一律成为整治对象。市中医院门前每天都停满了加装遮阳伞(棚)的摩托车、电动车。行动开始后,城区中队长唐斌亲自到现场指挥拆伞,仅8月9日下午就拆伞(棚)30余把(个)。
  私自加装遮阳伞(棚)属于非法改装改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应处以500元罚款。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只拆除遮阳伞(棚)不罚款,但如果在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未上牌、未年检等),执法人员则将车暂扣至停车场作进一步处理。8月9日下午,执法人员陆陆续续把暂扣的摩托车、电动车推上停在一旁的拖车。据粗略统计,行动结束时,共有40余台车被拖到停车场。
  由于前期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宣传,因此广大群众对这次联合拆伞行动持理解态度。在东升超市门前路段,一位女子被拦停后表示自己两天前才从外地回到常宁,不知道摩托车不能加装遮阳棚。执法人员跟她解释从7月1日开始就广泛宣传了,截至目前已长达一个月。女子听后,非常配合地让执法人员切割了铝合金棚。另两个女孩的电动车被执法人员拆除遮阳棚后,她们笑着打电话告诉朋友:“今天真的被拆了!”然后开心地骑着电动车离开了。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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