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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小学开展《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5  浏览次数:58487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李国杰 通讯员邓海慧)郑州报道: 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
  本报讯(记者李国杰  通讯员邓海慧)郑州报道: 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2021年11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河南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着眼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立足河南实际制定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行动,是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2022年4月22日,中心路小学组织全体老师开展学习活动,全体老师认真学习了《条例》内容。学校还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对《条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各方参与的浓厚氛围,掀起学习宣传高潮,为《条例》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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