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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车变二手,行政调解失败无奈委托诉讼(连载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26  浏览次数:205910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李方)安徽铜陵报道:摩托车在交通系统中的有益补充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以摩托车作为城市出行代步和休闲娱乐工具的人群在逐渐扩大。
  本报讯(记者李方)安徽铜陵报道:摩托车在交通系统中的有益补充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以摩托车作为城市出行代步和休闲娱乐工具的人群在逐渐扩大。
  如果消费者在买卖大宗商品时遇到误导,诱导,欺骗式营销将如何面对?怎样维权?本人以亲身经历,时间线的表达方式向广大读者展开自己的维权申诉之路。希望通过举一反三让广大读者了解消费陷阱和维权之路。避免二次伤害。
  (接连载三)2022年8月25日下午三点整,在铜陵市铜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路监管所的会议室内,消费者我本人李方,销售方铜陵市兴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洪明才总经理,监管所两位领导同志对李方购买洪明财店内隆鑫品牌无极300R摩托车纠纷投诉一事进行现场调解。
  监管所领导同志出示了执法证件,并明确告知全程执法记录仪记录整个调节过程。整个过程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双方都进行了自我陈述,无法达成一致。大部分事实都有认定清晰,我要退车退款,卖方洪总要我补偿车辆折旧费用大概两千元同意退车,说车胎有骑行磨损,不利于再次售卖。我心里想怎么可能呢?做为消费者一直被蒙在鼓里凭什么要承担如此费用。我如果不退车继续使用该车辆卖方洪总愿意补偿我两千元后加到两千五百元终结此事。还是怎么可能呢?我全款16400元购新车却买了一台证件注册登记日期2019年6月5日的车,到底是库存车,翻新车,二手回收车,带牌销售车对我都没有意义,我如果接受的话再去买卖折旧也不止这么一点吧!我的诉求很简单,退款退车我不要一分补偿,多少钱买车多少钱还给我就可以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监管局两位领导同志宣布调解失败,告知我们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一步寻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并让我们买卖双面在调解确认书上签字后各自离开。
  真没想到买卖出现纠纷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会有这么多麻烦事要去做。因为本人在外地工作,为了这台车从七月份来户籍所在地买车到现在八月份发现问题退车前前后后住了十几天宾馆了,谁又会承担这部分损失。本人无奈只好寻求律师的帮助,用一纸诉状为自己维权到底。接待我的律师了解我的遭遇和这些天的历程,看了我提供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摩托车行驶证,购车收据后愿意帮助我进行维权。2022年8月25日下午五点左右,授权委托书签署完毕。介于司法诉讼时间有一定周期性,本人将在下一文直接介绍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无论是否结果如何,本人都将如实公布,希望通过本连载文章经历对广大消费者如何维权有一个借鉴作用。请记住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正义要靠自己争取。同时本人感谢全国12315消费者服务热线,让人民群众维权有通道,真的能用有用好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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